何谓阴德与阳德?隋代奇人李士谦的譬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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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规范人们行为、维持社会正常运作的主要依据是法律和道德。然而,在古代社会,宗教思想也是重要的一环。


  如今的人们常常将过去用来劝导人心和引导善行的宗教思想视为迷信。然而,在悠久的历史中,这些思想与儒家、道家和佛教思想并肩发展,地位同样重要。特别是在那些界限不明确、研究不深入的群体中,这些思想的约束力似乎更加显著。


  例如因果循环和善恶报应等理念,最初可能有明确的宗教起源,但随着文化的融合,以及在民间和民俗中的传播,这些思想逐渐变得难以归属到具体的儒家、道家或佛家。人们只是坚定地推广、接受并遵循这些思想,使其深入人心,广为流传,成为代代相传的戒条。


  直到今天,一些受到传统文化影响的老一辈人身上,仍然会不时出现一些带有浓厚宗教色彩的口头禅,比如,他们会劝告他人要“积累阴德”。


  一旦提到“阴德”这个词,意味着某个行为虽然不违反法律,但执行者的道德水平不足以让他们停止这种不良行为。


  可以说,“阴德”在某种程度上是人们在法规失效和道德无力时所能倚靠的最后一种“法宝”。当谈到善良的行为时,人们常常会赞美:“积累了阴德”;而在面对恶行和罪孽时,人们则会感到惋惜:“损失了阴德”。


  2


  在华夏传统文化中,人们普遍认为,影响一个人命运或改善命运的关键因素主要有五个:一是命,二是运,三是风水,四是积累阴德,五是读书。


  “积阴德”被列为第四项。


  当人们被问到“阴德”到底是什么时,以及它是如何“积累”和“损失”的,很多使用者和接受者往往难以明确解释。因此,“阴德”是一个大家都很熟悉,却又不太清楚的概念。


  “阴德”一词最早见于西汉时期刘安编写的《淮南子》一书。在其中的《人间训》一章中提到:“具备阴德的人必定会获得阳光的回报,行善积德的人必然会声名显赫。”


  这句话不仅引入了“阴德”这个概念,还建立了“阴德——阳报”和“阴行——昭名”这两组关系。


  根据这本书的观点,“阴德与阳报”和“阴行与昭名”之间存在着前后因果的关系。然而,作者并没有深入探讨这种关系是如何形成的,也没有详细阐明“阴德”是如何带来“阳报”,“阴行”是如何产生“昭名”。甚至对于“阴德”这一最基本的概念,作者也没有进行充分的说明。


  直到隋朝,有一个名叫李士谦的人,清晰地阐述了“阴德”以及它与阳报、阴行、昭名之间的关系。他用形象而精妙的比喻,使得这些关系更容易理解和传播。


  李士谦,字子约,来自赵郡平棘,也就是今天的河北省赵县。他学识渊博,对母亲孝顺,毕生经历了两个朝代。北魏时期,他曾在广平王元赞的府中担任参军。随着北魏的覆灭和隋朝的建立,李士谦选择隐居山林,终身不再担任公职。


  李士谦是一位充满传奇色彩的独特人物。他从少年时就开始素食,生活极为简朴,但对周围邻里却非常慷慨,乐于施助。他一生热心公益,帮助他人渡过难关,修桥补路,做了无数善事。此外,他的思维深邃,在政治事务上有独特的见解,特别是在宗教和哲学方面的领悟尤为深刻。


  李士谦享年六十六岁,去世时前来送葬的人超过一万,足见他的声望之高。他一方面积极行善,另一方面通过辩论和讨论等方式,以天道轮回、善恶报应等观念来启发和教育他人。


  由于李士谦积累了许多善行,声誉传播很广,因此有人当面称赞他:“你真是个行善积德的人!”然而,李士谦对此进行反驳,他说:“什么叫阴德呢?就像耳鸣一样,自己听到的,别人却不知道。我所做的事情,我的孩子都知道,哪里谈得上阴德呢?”


  李士谦用耳鸣来形容阴德,认为阴德就像耳朵的鸣响,只有自己能够听见,其他人却无法知晓。他觉得,自己所做的善事因为让他人知晓,所以不能算作阴德。


  3


  在李士谦看来,“阴德”的核心在于“阴”,即隐秘。它要求一个人的善行要隐秘到只有自己知晓。用现代语言来说,就是在没有声张的情况下,为他人提供帮助、关心他人和造福社会,并不期望任何回报。而那些无意间被他人得知,或者故意宣传、让他人知道的善行,都是不算真正的阴德。


  阴德的隐秘特征在《朱子家训》中被表达为:“真正的善事是希望被他人看到,而真正的恶行则是害怕被人知道。”《菜根谭》中又提到:“若是做坏事而担心被他人发现,在恶行中也还有一线善路;如果做善事却急于让别人知道,那么这种善行本身就是恶的根源。”


  在“为恶”是否应该让他人知晓的问题上,洪应明和朱柏庐这两位思想家存在分歧。洪应明认为,若当事人心存畏惧,说明他的良知尚存,因此应对他人知晓保持警惕;而朱柏庐则认为,如果因为害怕他人知晓而选择隐瞒,那就是在恶上加恶,实在是罪大恶极。


  然而,这两位思想家在“为善”是否应该让他人知晓的问题上持有高度一致的观点,认为应保持其“隐秘”特性。由此可见,在李士谦、洪应明和朱柏庐等人的心中,一旦在行善时让他人知晓(尤其是故意展示),就容易产生谋取名誉和利益交换的嫌疑,导致行善之心不够纯粹,因此无法真正算作善行,从而也不能被视为“阴德”。


  即使在今天的社会,大家依然十分关注个人行为的“主观状态”。然而,能够像李士谦那样做到的人其实不多。许多人希望通过行善来获得良好的名声或社会的正面回馈,这明显与“阴德如人耳鸣”的原则相违背。因此,我们是否应该提倡那种为了获得声望而主动行善的做法呢?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从现实情况来看,无论一个人行善的动机和目的(主观状态)如何,只要是善行,就能惠及他人、贡献于社会。在外在影响和社会效果上,那些“隐秘”的、不求名利的善事,与那些心怀善念、广为人知的善行,其结果并没有区别,因此我们仍应积极倡导这样的善举。


  例如,有些企业家在进行慈善活动时,积极邀请媒体进行广泛报道,这种做法并不应该被排斥或轻视。


  4


  因此,出现了一个与“阴德”相对的概念,即“阳德”。


  “阳德”指的是那些不隐秘且迅速获得名利回报的善行,《了凡四训》中将其称为“凡为善而人知之,则为阳善”。那么,对一个人来说,是默默地“积阴德”更好,还是显著地“行阳德”更好呢?


  《了凡四训》对“阴德”和“阳德”的区别进行了阐述:“阴德由天来报答;阳德则是在世间获得名声。”


  这段话的意思是,积累阴德会得到天意的回报;而如果行善于世,则能享受到现实中带来的良好声誉。古人提到今生与来世、六道轮回,因此前者侧重于来世的利益,而后者则强调对当前的影响。


  从作者的立场来看,《了凡四训》的作者袁了凡显然倾向于支持“阴德”。他指出:“名声也是一种福气;名声是造物所忌讳的,享有盛名却没有相应德行的人,往往会遭遇奇怪的祸害。而那些没有过错却被贴上恶名的人,其子孙常常会遭遇突如其来的灾难。”


  这就是说,声誉未必是好事,尤其是虚假的名声。世上那些“名声显赫却难以匹配”的人,往往为了追求名声而进行刻意的宣传,甚至夸大事实或虚构情节,他们通常会遭遇不幸。


  《周易》总结到:“德行与职位不相称,必然会招致灾难。”


  那些默默做善事、不求名声的人的后代,往往会在某个时刻突然兴旺发达,即使他们本身没有做错什么,却背负了不好的名声。


  可以看出,“阴德”和“阳德”之间还有一个区别:阴德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来世或后代身上,而阳德的效果则主要体现在当下和自身,属于一种短期回报、见效迅速的“投资”;而阴德的回报虽然显得较慢,但回报却更为丰厚。同时,需要强调的是,即使是被社会普遍接受的“阳德”,也必须是真实的。


  从隋朝的李士谦到明代的袁了凡等人,历经漫长的历史,他们以“玄理”的方式,系统地构建了以因果循环和善恶报应为基础的“劝化”理论。如果撇开其中的宗教和迷信成分来看,一个默默做好事的人,其行为必定会潜移默化地对家庭风气,以及后代的成长产生积极影响。因此,所谓子孙的“骤发”并不是偶然,而是合乎逻辑的必然结果。


  如果一个人在交往中表现得虚伪狡诈、投机取巧、欺骗他人,不仅自己会遭遇外界的恶劣报应(突如其来的灾祸),也必将不利于后代良好品德的塑造。


  如果我们能够摒弃这套理论中的迷信成分,借鉴其中的科学和合理部分,并将其应用于修身齐家等更多方面,相信会非常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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