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长修炼也评“职称”?正一派道士常用法印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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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早期道教的传承过程中,学习和修炼道法是有一定顺序的。不同法阶的道士会被授予不同级别和品秩的箓文,以便修行相应的道法。各个法阶的道士在行使法术的规模和数量上都有所限制,而不是随意进行。


  符箓的发展演变形成了“符箓三宗”。自元朝时期,三山合一后,广义的“正一箓法”开始出现,随后道士们获得了从初阶到高阶的常用法箓,包括【三五都功经箓】、【正一盟威经箓】、【三洞五雷经箓】和【大洞经箓】四种。这里我将介绍小道所知的【太上三五都功经箓】中可以使用的具体法印。


  在小道所了解的一系列道箓中,传授《太上三五都功经箓》的道士,通常还会进行十六枚法印的奏受。这个奏受的过程,相当于是向天地水府的相关机构报告,表明这些法印已经按照规定呈报备案。从此,这些授箓的道士便获得了使用这些法印的“合道法”权利。由于不同传承的正一派在授箓仪式中所奏受的印章可能有所差异,因此不需要与小道所提到的法印进行比较。


  小道所知的这十六个法印包括:太极便宜司印、灵宝大法司印、北帝纠察司印、勅制地祇司印、雷霆都司印、道经师宝印、法箓职印、天皇号令印、五雷号令印、九泉号令印等,总共有十六枚法印。


  现将一些法印的名称及其所属法系列的功效列出如下。


  《无上黄箓大斋》中所呈现的鸟篆道经师宝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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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常见的【道经师宝】印。在南宋时期成书的《无上黄箓大斋》中记载:“各种斋会的疏文献状皆可通用。称之为三宝证盟功德。”这表明该印在南宋时期已经被广泛使用。在元代已有的《太极祭炼内法》中也提到了三宝印,而该书中提到的“三宝印”与几乎同时期的《道法会元》中提到的“道经师宝印”非常相似。


  《太极祭炼内法》提到,凡是进行太极祭炼的奏文,若是已经奏报的则需使用南昌受炼司的印章,未奏报的则使用三宝印。《道法会元》中则提到,玄真表示,曾经受过箓的修士在申奏时应使用职印,关牒则用法印;而未受箓者在奏报关牒时则可以通用道经师的宝印,或者三天太上的印章。综合两段内容,古文献指出道经师的宝印可供已授箓与未授箓者共同使用。


  在网络上流传的叶法善天师后代整理的“道经师宝”铜印的印文。


  还有一种传说,提到唐代的叶法善天师所传承的道教经典和宝印。然而,由于时间久远,道教文献中对此的记载非常稀少。但有学者推测,道教经典和宝印在古代确实存在。


  《道法会元》中记录的雷霆都司印章样式。


  雷霆都司印。雷霆都司是雷法系统中的一部分。在道教的雷法体系中,常见的有九天应元雷声普化天尊所掌管的雷部,具体分为一府、两院和三司。其中一府是神霄玉清府,简称神霄玉府;两院分别为五雷院和驱邪院;三司则包括万神雷司、雷霆都司和雷霆部司。


  雷霆都司印在各种雷法中应用广泛,许多道教雷法经典中都有提及。这个印最好是在获得专门的箓后使用,尚未听说有人可以随意使用而取得成效。


  《正统道藏·道法会元·上清玉府五雷大法玉枢灵文》中提到:“雷霆都司是北帝专责的官职,辅助玉机的治理。凡是世间的洪水、旱灾等情况,均需向玉枢院请示并执行。关于雷霆的惩罚与奖励,都是有序而严格的,相关官员都在其位。天心中有雷声,但并不是专门用来听的。此外,蓬莱司是水的使者,负责水的管理,分发云气,兼管江海河流的源头。一旦遇到亢阳天气,必须向玉枢院求请,请求降雨以拯救百姓。火师提到:在前四个司中,只有五雷院拥有专权。尽管各司受到一定的制约,但每个司都有精锐的将领和部队,统领四院,威力无比,不可与其他部队相比。那些学习真法并奉守法则的人,都向这里请兵。相关条款在传科中也应当有所了解。”


  灵宝大法司的篆书文本


  灵宝大法司印的记载出现在《正统道藏·道法会元·上清灵宝大法》中。文中提到:“因此,根据本法,仅使用灵宝大法司印。现在既然品级提升,佩戴中盟录,执行灵宝法事,职位自然重要。除了拜章,上奏文书与下发申报文书,都应使用灵宝大法司印。三界十方的各个机构,九州四海的冥司,以及九地阴间的仙界都必须使用灵宝大法司印,以此作为执行本职法事的凭证。是否可以采用其他印章呢?需要上报的文书应当使用标准的文书格式,并且上下皆可使用。只有章函和文书应使用通用印章。如果是有关章和申报文书,仍然应使用本职印章。”简而言之,在实施灵宝法时,佩戴灵宝中盟录,除了拜章外,上示奏事,下发申报,三界十方的各机构以及九州四海的冥司均可使用灵宝大法司印。同时还指出:“所有申报和符牒文书应统一使用灵宝大法司印。”


  《灵宝无量度人上经大法》卷七二中将此印称为“上清灵宝玉玺”,然而印文实际上仍然是“灵宝大法司印”。宋代道士王契真对这一法印非常推崇,认为它才是灵宝道士执法的正统印章,“凡一切申奏符檄帖牒均需使用灵宝大法司印。”除了符篆体的灵宝大法司印外,还有一种相对容易识别的一般篆体印。


  结合前后的内容,根据小道所了解到的正一箓系统,已经获得了“灵宝大法司印”的《太上三五都功经箓》。因此,这一传承的正一道士也能够利用“灵宝大法司印”来申奏各种符文和文书。


  还有一些特殊的印章,例如“职印”,是指在授予职位时会具体有一个“仙职”,这个职称可以制成印章。比如在《天坛玉格》中,可以找到一个职称:“先天风雷雨部右判官掌诸司府院内外省事”。这个仙职的名称就可以制作成一个职印。此外,天皇号令印、五雷号令印和九泉号令印三枚印章原本是配有令牌的,为什么要以印章的形式传承,这一点我也不太理解,无法推测其具体用意。而其余十多个印章在世上并不常见,甚至已经失传,因此这里就不再详细讨论了。


  特别声明:文中提到的法术部分仅限于正统传承的道教弟子进行修行。撰写本文旨在帮助对道教感兴趣的朋友们更加深入地了解古文和道教知识。然而,切勿轻率行事,避免盲目模仿,以免自招祸害,请多加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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